军人保密守则是什么?有几条(保密守则十条)
军人保密守则:(一)不该说的秘密不说。(二)不该问的秘密不问。(三)不该看的秘密不看。(四)不该带的秘密不带。(五)不在私人书信中涉及秘密。(六)不在非保密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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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人保密守则是什么?有几条
军人保密守则:(一)不该说的秘密不说。(二)不该问的秘密不问。(三)不该看的秘密不看。(四)不该带的秘密不带。(五)不在私人书信中涉及秘密。(六)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秘密。(七)不用普通邮电传递秘密。(八)不在非保密场所阅、谈论秘密。(九)不私自复制、保存和销毁秘密。(十)不带秘密载体游览或者探亲访友。解放军和武警是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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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守则十条
法律分析:
党的保密纪律,指党的组织和党员必须严格遵守的党和国家各项保密制度的规定。党和国家的机密是指关系党和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的在一定时限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如果在保密时限内擅自公开或擅自扩大接触范围,就是泄密。泄露党和国家的秘密,就能或可能对党和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造成各种损害后果。因此,每一个党员必须把遵守保密纪律,严格按保密制度办事,严守党和国家的机密,作为自己的神圣职责。
法律依据:
《中国人民解放军保密条例》 第六条 全军团以上单位设立保密委员会,中国人民解放军保密委员会主管全军的保密工作,各单位的保密委员会主管本单位的保密工作。保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由保密委员会的工作机构承办。
解放军保密条例十不准
是解放军在保密工作中必须遵守的十项基本原则,旨在维护军事机密的安全,防止信息泄露和危害国家安全。
这十项原则对于解放军官兵来说具有极高的指导意义和约束力。
一、不准泄露军事机密
解放军官兵必须严守军事机密,不得向任何无关人员泄露任何涉及军事机密的信息,包括口头和书面方式。
二、不准在非保密场所谈论军事机密
官兵在非保密场所不得谈论军事机密,以防信息被窃取或泄露。即使在保密场所,也应注意谈话内容和方式,确保信息不被泄露。
三、不准私自留存涉密载体
涉密载体是军事机密的重要载体,官兵不得私自留存、复制、销毁或传递涉密载体,必须严格按照规定进行管理和使用。
四、不准使用非保密通信设备传递军事机密
官兵在传递军事机密时,必须使用保密通信设备,不得使用非保密通信设备,如普通手机、互联网等,以免信息被截获或泄露。
五、不准擅自拍摄、录制军事活动
军事活动涉及机密信息,官兵不得擅自拍摄、录制军事活动,也不得随意传播相关、视频等。
六、不准私自携带涉密资料出境
官兵在出境时,不得私自携带涉密资料,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确保涉密资料的安全。
七、不准向境外组织或个人泄露军事机密
官兵必须坚决抵制境外组织或个人的诱惑和压力,不得向其泄露任何军事机密信息。
八、不准在互联网上发布涉密信息
互联网是一个开放的平台,官兵不得在互联网上发布任何涉密信息,包括军事机密、内部文件等。
九、不准在涉密场所使用手机等通信设备
涉密场所是军事机密信息的重要区域,官兵在涉密场所不得使用手机等通信设备,以防信息被窃取或泄露。
十、不准违反保密规定的其他行为
除了以上九项不准外,官兵还必须严格遵守其他保密规定,不得有任何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综上所述:
解放军保密条例十不准是解放军官兵在保密工作中必须遵守的基本原则,涉及军事机密信息的传递、存储、管理等多个方面。官兵必须时刻保持高度警惕,严格遵守保密规定,确保军事机密的安全。任何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都可能对国家安全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
法律依据:
《中国人民解放军保密条例》
第十条规定:
军事机密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严格保守。解放军官兵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军事机密。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第三条规定:
国家秘密受法律保护。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都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任何违反本法规定,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保密守则内容是什么
据《中国人民 *** 保密条令》的第一百四十二条,全军一切人员,必须遵守以下保密守则:
(1)不该说的秘密不说。
(2)不该知道的秘密不问。
(3)不该看的秘密不看。
(4)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秘密。
(5)不用非保密本记录秘密。
(6)不在非保密场所谈说秘密。
(7)不私自录制、复印、拍摄、摘抄、收藏秘密。
(8)不向无关人员泄露秘密。
(9)不用民用电话、明码电报、普通邮局办理秘密事项。
(10)不带秘密载体游览公共场所或探亲访友。
扩展资料 :
第九条下列涉及国家安全和利益的事项,泄露后可能损害国家在政治、经济、国防、外交等领域的安全和利益的,应当确定为国家秘密:
(一)国家事务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二)国防建设和武装力量活动中的秘密事项;
(三)外交和外事活动中的秘密事项以及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秘密事项;
(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秘密事项;
(五)科学技术中的秘密事项;
(六)维护国家安全活动和追查刑事犯罪中的秘密事项;
(七)经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的其他秘密事项。
政党的秘密事项中符合前款规定的,属于国家秘密。
第十条国家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
绝密级国家秘密是最重要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安全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机密级国家秘密是重要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安全和利益遭受严重的损害;秘密级国家秘密是一般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安全和利益遭受损害。
第十一条国家秘密及其密级的具体范围,由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分别会同外交、公安、国家安全和其他中央有关机关规定。
军事方面的国家秘密及其密级的具体范围,由中央军事委员会规定。
国家秘密及其密级的具体范围的规定,应当在有关范围内公布,并根据情况变化及时调整。
第十二条机关、单位负责人及其指定的人员为定密责任人,负责本机关、本单位的国家秘密确定、变更和解除工作。
机关、单位确定、变更和解除本机关、本单位的国家秘密,应当由承办人提出具体意见,经定密责任人审核批准。
第十三条确定国家秘密的密级,应当遵守定密权限。
中央国家机关、省级机关及其授权的机关、单位可以确定绝密级、机密级和秘密级国家秘密;设区的市、自治州一级的机关及其授权的机关、单位可以确定机密级和秘密级国家秘密。
具体的定密权限、授权范围由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
机关、单位执行上级确定的国家秘密事项,需要定密的,根据所执行的国家秘密事项的密级确定。
下级机关、单位认为本机关、本单位产生的有关定密事项属于上级机关、单位的定密权限,应当先行采取保密措施,并立即报请上级机关、单位确定。
公安、国家安全机关在其工作范围内按照规定的权限确定国家秘密的密级。
纪检监察干部网络行为十条禁令内容
纪检监察干部网络行为十条禁令内容如下:
一、不准散布传播违背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委决定的信息
二、不准制造、传播谣言特别是政治、人事谣言,杜撰、散布所谓内部消息和小道消息;
三、不准泄露、扩散应当保密的内容或者其他尚未公开的事项
四、不准发布、传播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信息
五、不准利用网络平台搞小山头、小圈子、小团伙,拉帮结派
六、不准利用网络红包、转账支付等功能进行权钱交易
七、不准利用网络平台捏造事实、编织谎言,对他人进行诽谤、诬告和人身攻击;
八、不准利用网络平台从事非法营利活动;
九、不准擅自以职务身份在微博、微信、网络直播、论坛社区等境内外网络平台注册账号:
十、不准利用网络平台从事其他与党纪党规、法律法规相违背的活动。
纪检监察干部在网络行为方面应该遵守以下几个原则:
1、遵守法律法规:纪检监察干部要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得从事违法违规的网络行为,包括传播非法信息、侵犯他人隐私、散布谣言等。
2、保持良好形象:作为党和纪检监察机关的代表,纪检监察干部应当时刻保持良好的网络形象。不发表或转发攻击他人、诋毁他人的言论,不参与网络暴力和人肉搜索等不良行为。
3、严守职业操守:纪检监察干部要严守职业操守,不利用网络谋取私利,不参与网络赌博、传销等违法活动,不接受或索取他人的不正当利益。
4、维护机密安全:纪检监察干部要严守机关内部的保密规定,不泄露机关内部的重要信息和工作秘密。在使用网络时要注意个人信息保护,不随意透露他人的个人信息。
5、正确使用职权:纪检监察干部在网络上发声时应正确行使职权,依法维护党和人民群众的利益,不利用职权进行个人攻击或打击报复他人。
保密法保密守则十条
国家工作人员十条保密守则:不携带秘密材料游览、参观、探亲、访友和出入公共场所。机关工作人员保密工作,应知应会事项的基本要求,应熟悉《保密法》及其配套法规,依法履行保密义务,争做学法守法的模范。要懂得复印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必须办理审批手续,复印件要同原件一样妥为保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
第二十九条机关、单位公开发布信息以及对涉及国家秘密的工程、货物、服务进行采购时,应当遵守保密规定。
第三十条机关、单位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国家秘密事项,或者任用、聘用的境外人员因工作需要知悉国家秘密的,应当报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并与对方签订保密协议。
第三十一条举办会议或者其他活动涉及国家秘密的,主办单位应当采取保密措施,并对参加人员进行保密教育,提出具体保密要求。
第三十二条机关、单位应当将涉及绝密级或者较多机密级、秘密级国家秘密的机构确定为保密要害部门,将集中制作、存放、保管国家秘密载体的专门场所确定为保密要害部位,按照国家保密规定和标准配备、使用必要的技术防护设施、设备。
第三十三条军事禁区和属于国家秘密不对外开放的其他场所、部位,应当采取保密措施,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擅自决定对外开放或者扩大开放范围。

好了,今天关于“保密十条规则内容是什么 ”的话题就到这里了。希望大家能够通过我的讲解对“保密十条规则内容是什么 ”有更全面、深入的了解,并且能够在今后的生活中更好地运用所学知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