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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义勇为时杀了坏人是否犯法(为了救人把坏人打死犯法吗?)

一、正当防卫的概念和成立条件 (一)正当防卫的概念 根据我国刑法第20条规定,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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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义勇为时杀了坏人是否犯法(为了救人把坏人打死犯法吗?)

见义勇为时杀了坏人是否犯法

一、正当防卫的概念和成立条件

(一)正当防卫的概念

根据我国刑法第20条规定,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采取的旨在制止不法侵害而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未明显超过必要限度损害行为。

(二)正当防卫的成立条件

正当防卫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起因条件。正当防卫的起因条件,是指存在着具有社会危害和侵害紧迫性的不法侵害行为。(1)必须有不法侵害存在。(2)不法侵害并非仅限于犯罪行为。不法侵害的范围。就该包括违法行为和犯罪行为。(3)不法侵害必须是现实存在的。至于不法侵害的程度,通常限于具有暴力性、破坏性、紧迫性的不法侵害行为。(4)不法侵害通常应是人所实施的。

事实上不存在不法侵害,行为人误认为存在不法侵害而对臆想中的侵害进行防卫,属于假想防卫。对于假想防卫,应视行为主观上有无过失而予以不同的处理。

2.时间条件。正当防卫的时间条件,是指正当防卫只能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之时实行,不能实行事前防卫和事后防卫。

3.对象条件。正当防卫的对象条件,是指正当防卫只能针对不法侵害者本人实行,不能及于第三者,至于不法侵害者是否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是否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并不影响正当防卫的成立。对于未成年人以及精神病人实施的不法侵害,只要具有紧迫性,不管事前是否知道其为未达法定刑事责任年龄或者无刑事责任能力人,都可以对其进行防卫反击。但在防卫手段上应有所节制。

4.主观条件。正当防卫的主观条件,是指防卫人主观上必须出于正当防卫的目的,即是为了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不法侵害。不是出于上述目的,不能成立正当防卫。因此,下列三种行为,不是正当防卫;(1)防卫挑拨。是指行为人出于侵害的目的,以故意挑衅、引诱等方法促使对方进行不法侵害,尔后借口防卫加害对方的行为。(2)相互的非法侵害行为。是指双方都出于侵害对方的非法意图而发生的相互侵害行为。(3)为保护非法利益而实行的防卫。

5.限度条件。正当防卫的限度条件,是指正当防卫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且造成重大损害。是否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并造成重大损害,是区别防卫的合法与非法、正当与过当的一个标志。

二、无过当防卫权

所谓无过当防卫权,有的称特殊防卫权,是指公民在某些特定情况下所实施的正当防卫行为,没有必要限度的限制,对其防卫行为的任何后果均不负刑事责任。刑法第20条第3款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正当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根据该款规定,实施无过当防卫,首先,必须具备正当防卫成立的上述相关条件。其次必须是针对正在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等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

三、防卫过当及其刑事责任

(一)防卫过当的概念和特征

防卫过当,是指防卫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对不法侵害人造成重大损害。其基本特征是:(1)在客观上实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的行为,并对不法侵害人造成了重大的损害。(2)在主观上对过当行为及其结果具有罪过。至于罪过的形式,只能是间接故意或者过失。

(二)防卫过当的刑事责任

防卫过当行为的罪名,应当根据具体过当行为的性质,以及行为人的罪过形式,并依据刑法分则有关条款予以确定。

对于防卫过当行为的量刑,我国刑法第20条第2款规定“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根据司法实践经验,具体适用该款规定对犯罪人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应当综合考虑如下因素:

1.防卫目的。为保护国家、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权益而防卫过当的。较之为保护自己合法利益而防卫过当的,前者的处罚应更轻。。

2.过当程度:即所造成重大的损害后果与必要限度的差距。轻微过当,则罪行轻微,处罚亦应轻微;严重过当,则罪行严重,处罚相对要重。

3.罪过形式。疏忽大意的过失、过于自信的过失、间接故意,从前到后,减轻处罚乃至免除处罚的幅度与可能性应当是依次递减的。

4.权益性质。为保护重大权益而防卫过当,较之为保护较小权益而防卫过当,前者的处罚应当更轻。

为了救人把坏人打死犯法吗?

一般来说是不必负责的,因为是严重威胁他人生命,所以可以认为是正当防卫。

法律分析

正当防卫的要件有以下五个方面:实际的不法侵害存在;不法侵害必须正在进行;必须是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不法侵害;防卫行为必须针对不法侵害人进行;防卫行为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防卫过当应当同时具备以下特征:防卫过当必须是明显地超过必要限度。所谓必要限度是指为有效地制止不法侵害所必需的防卫的强度。明显超过必要限度是指一般人都能够认识到其防卫强度已经超过了正当防卫所必需的强度;对不法侵害人造成了重大损害。重大损害是指由于防卫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的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或者其他人人身伤亡及其他能够避免的严重的损害。防卫过当的行为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对防卫过当的行为毕竟不能等同于犯罪行为,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本条第三款针对一些暴力犯罪的特点,对正当防卫的构成作了有条件的放宽。在法定的几种情况下,《刑法》允许正当防卫可以造成伤害和死亡的结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条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见义勇为打伤人犯法吗

见义勇为打伤人是否要负法律责任要看防卫强度是否过当。正当防卫,指对正在进行不法侵害行为的人,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如果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和造成指造成不法侵害人重伤、死亡。造成轻伤及以下损害的,不属于重大损害。应当认定防卫过当,承担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 正当防卫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见义勇为打死人犯法么 就一下就打死, 我来说一下具体的情况

你好 我国《刑法》第二十条规定: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您的这个行为应认定为正当防卫。但是上面条文的第二款说的很清楚,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伤的,应负刑事责任。犯罪分子在抢包,您可以把他抓住或者把他打倒,但是你直接一下子把对方打死了,还是应该说超过了必要限度吧?所以可能会认定为防卫过当,会成立过失致人死亡罪。但是会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所以我觉得您这个很可能免除处罚或者判的很轻

希望对你有用!

按照中国法律,如果一个人正在进行强暴或者杀人等罪行,我在见义勇为的过程中杀死了他,那我算不算犯罪?

对于犯罪行为,为了保证对犯罪行为人处以与其罪行相当的刑罚,不会过轻或者过重,通常是由法院来裁决。法院可以说是公平正义的象征。但是,对于法益的有效保护,我国法律规定在“特殊情况”下公民有权利行使私力救济阻止犯罪的发生。如《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了“正当防卫”。也即,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刑法》第20条“正当防卫”的立法旨趣在于,公力救济不是任何时候都能有效保护法益,因此,出于功利性的需求,法律“允许”行为人在“特定情况下”可以私力救济保护法益免受侵害。由于私力救济可能存在侵犯犯罪嫌疑人人权的情况(不能认为行为人实施了犯罪行为就没有人权了,他只是需要根据自己所犯的罪行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因此,法律作出了限制,即正当防卫的行使必须同时满足时间、限度等五个条件。特别是对实施正当防卫的前提必须是“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如果侵害还没有开始,或者已经完成,那么,这种所谓的“防卫行为”是被法律所禁止的。

见义勇为时杀了坏人是否犯法(为了救人把坏人打死犯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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