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几岁以内不能离婚(孩子几岁男方不能提出离婚)
导读:在子女一周岁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除非女方主动或法院认为有必要。若双方就离婚及资产、债务、子女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可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将依法审理,解...

孩子几岁以内不能离婚
导读:在子女一周岁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除非女方主动或法院认为有必要。若双方就离婚及资产、债务、子女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可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将依法审理,解决矛盾,作出裁决。一、孩子几岁以内不能离婚
在此樣的情況下,凡是子女尚在一周岁内,亦即女方分娩及产褥期之后至翌年至一年期间,男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提出离婚申请;
然而若为女方主动提出或是符合人民法院视为具有充分必要性处理男方离婚请求之情形时,所进行的离婚行动则属例外情况。离婚申请进入司法审理程序者,即通常所谓的诉讼离婚方式,意指当夫妻双方关于是否离婚,以及涉及到的资产划分、债务承担、未成年子女抚养权等关键性事项无法达成共识时,便会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法庭将按照法律规定,遵循特定的流程和原则,经过精心调控和审理,解决可能存在的矛盾和冲突,最后作出有关婚姻关系解除与否,以及相关资产分配、债务负担、子女抚养等方面的裁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二、孩子几个月想离婚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新生儿诞生满一年以上或终止妊娠六个月以上之后,夫妻双方便可提出离婚申请。具体而言:
1、倘若提出离婚的一方为男性,且在新生儿诞生成活超过一年、或是对方处于孕期以及终止妊娠达六个月以内时,除非符合法院所认定的必须进行立案的条件,否则该男子无权发起离婚诉讼。
2、至于女方,无论子女何时落地,均有权主动提出离婚诉求。
然而,在女性身怀六甲、分娩后的一年内以及终止妊娠六个月以内这三个时间段中,男方不得提起离婚诉讼,但女方主动要求离婚或被法院确信审理男方离婚诉求具有必要性者则例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孩子几岁之内离婚判给妈妈
孩子一般在两岁以下的话,那么就会判给妈妈;但具体的情况也会结实际情况来,如果女方不愿意抚养,或者是有抚养的条件但不尽抚养的义务,那么就其实可以由男方来获得此权利,这都是有法律依据的。一、孩子几岁之内离婚判给妈妈?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判给母亲抚养。
对子女抚养问题,其实我们应当依照《民法典》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二、关于孩子打官司的流程怎么走?
提供自己有利于孩子成长的条件证据,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主张变更孩子抚养权。
关于争夺孩子抚养权的流程有:
1、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起诉书正文应写明请求事项和起诉事实、理由,尾部须署名或盖公章。
2、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告向法院起诉应提交下列材料:
1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结婚证等证据的原件和复印件;企业单位作为原告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
2证明原告诉讼主张的证据。如合同、协议、债权文书借条、欠条等、收发货凭证、往来信函等。
3、当事人向法院提交书证,应填写一式两份证据清单,详细列明提交证据的名称、页数。证据经法院承办人核对后,由承办人在证据清单上签字盖章,一份交当事人,一份备案。
4、立案庭在当事人履行必须的手续和交齐有关证据材料之后,在七天内,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办理立案手续;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5、当事人应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如确有困难,可在预交期内向本院提出减、缓、免交的书面申请,逾期不交或者书面申请缓、减、免交未获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本院将裁定按自动撤诉处理。
6、立案手续后,案件由法院排期开庭,当事人应服从法院的各项工作安排,并于结案后到财务室结算诉讼费用,多退少补。
综合上面所说的,一般两岁以下的孩子会判给女方来进行抚养,但这不是必须的,如果女方的条件不能保障到孩子最低的生活条件,那么抚养权女方也是不能获得的,所以,在处理的时候就需要结合实际情况来,不同的情形所存在的监护人就会不一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