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赡养老人什么情况下可以填祖父母(个人所得税赡养老人可以填爷爷奶奶吗)
导读:在计算个税时,选择扣减爷爷奶奶为赡养对象需满足条件:所有子女已故,且年龄需满六十周岁。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的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在此情...

个人所得税赡养老人什么情况下可以填祖父母
导读:在计算个税时,选择扣减爷爷奶奶为赡养对象需满足条件:所有子女已故,且年龄需满六十周岁。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的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在此情况下,“老人”特指年满六十周岁的父母或子女已故的祖父母、外祖父母。一、个人所得税赡养老人什么情况下其实可以填祖父母
在计算个税时,我们其实可以选择扣减爷爷奶奶为赡养对象,但这需要满足几个先决条件。
首先,爷爷奶奶的所有子女都必须已经过世,同时他们自身需达到年满六十周岁以上这样一个年龄要求。关于此问题的法律依据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明确规定下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及公民养老六类专项附加扣除项目。
具体来说,赡养老人费用中的“老人”一词在此种情况下特指年龄超过六十周岁的父母亲,或是子女皆已去世并年满六十周岁的祖父母和外祖父母。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所称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个人所得税退税什么人其实可以退
申请退还个人民间所得税所需符合之特定条件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几种情况:首先是在上一年度的综合所得总收益低于人民币六万元,然而在日常缴纳个税环节中已经预先缴纳了相关税金;其次是在上年度具备享有专项附加扣除的资格条件,然而却未能在预交税费的过程中将该项扣除考虑在内;第三种可能是由于在上年度的就业或退职状况以及某些月份无经济来源等诸多因素影响下,使得前后所享有的税收优惠政策产生了差异;第四类情况则涉及到无正式就职单位的人士,他们仅获得来自劳务报酬、稿酬及特许权使用费方面的收入,需要利用年度汇算来调整各税种之前的扣除额;另外第五点是关于上年度期间劳务报酬、稿酬以及特许权使用费这三者的预扣预缴比率超出综合所得年度适用税率范围的问题;最后一条是指虽然在预交税款阶段已经实际付出或尚未充分利用综合所得税收优惠政策的情况;以及最后一种可能性是存在满足条件的公益慈善捐赠支出,但在预交税款环节并未成功进行相应抵扣等异常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一条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非居民个人。非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进行个人所得税的计算过程中,选择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赡养祖父母、外祖父母作为抚养对象所必须符合的条件是:所有的子女均已经去世,并且被赡养人的年龄需要达到或者超过六十周岁。这一规定的法律依据源自于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所明确列出的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在这种特殊情况下,我们将“老人”这个词汇特指那些年满六十周岁的父母亲,或者是子女已经离世的祖父母和外祖父母。

孙子女有义务赡养祖父母吗
法律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这是一项具有一定前提条件的法定义务,孙子女并不一定要赡养祖父母。一、孙子女有义务赡养祖父母吗
法律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这是一项具有一定前提条件的法定义务,孙子女并不一定要赡养祖父母。
老李夫妇是城市近郊的农民,育有一子。儿子和儿媳一直生活在城里,育有一女。虽然不住在一起,但老李并不担心,因为儿子孝顺,以后养老送终肯定指得上。然而,天有不测风云。老李67岁那年,儿子突然患病去世,老两口白发人送黑发人。
如今,老李夫妇已经年近八旬,地里的活儿干不动了,老太太还有糖尿病,老两口的基本生活都无法保障。无奈之下,老李只好和已经工作的孙女商量,看看她能否每月适当地给点生活费。老李的孙女从小生活在城里,跟爷爷奶奶的感情并不深。父亲去世后,她基本就没怎么看望过两位老人。所以,对于老李提出的要求,她当即拒绝,认为自己不是老人的子女,也并非由老人抚养长大,所以在法律上没有义务对老人尽赡养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孙子女到底有没有义务赡养爷爷呢?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四条规定,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二、孙子女履行赡养义务的条件
孙子女、外孙子女赡养祖父母、外祖父母有两个条件:
一孙子女、外孙子女需要有必要的负担能力;
二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没有赡养能力。上述案例中,如果老李的孙女没有参加工作无收入,或者没有负担能力,那么,就无需对老李承担赡养责任。但如果其已经成年且有一定的负担能力,她对老李夫妻的赡养义务就是一项法定义务,并不会因为老李夫妻未曾抚养过她,就其实可以拒绝。
可见,孙外孙子女对祖外祖父母的赡养责任是一项具有一定前提条件的法定义务。这和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具有一定的区别,因为子女对父母的赡养责任是无条件的。
严格来讲孙子女对没有义务赡养祖父母的,当然特殊情况肯定是有的,那么这种情况下,孙子女也是需要赡养祖父母。至于孙子女履行赡养义务的条件,律图小编也在上文中作出了讲解。当然,履行赡养义务的包括了两方面,几物质与精神方面,这二者是缺一不可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