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退出机制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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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退出机制详解(保山市公开征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
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闲置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当退回公共租赁住房。今天上午,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布《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了三种情形的退出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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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期满后处理建议 房屋租赁登记有何效力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退出机制详解,房屋租赁期满后,处理建议如下:首先,房客应与房东协商续签或解除合同如果双方同意续租,可以签订新的合同或者口头约定,但建议以书面形式更为稳妥若房东不同意续租,房客需按期退还房屋,并进行必要的清理和修缮,确保房屋保持原状,除非另有约定此外,房客应及时领取押金,如房东无故扣留,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权益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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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监护人的职责包括哪些方面 监护人的职责有什么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退出机制详解,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等相关法律规定,法定监护人的职责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抚养和教育责任:法定监护人有责任为未成年人、精神障碍者等被监护人提供生活上的照料和必要的教育,确保其身心健康得到有效保障2.财产管理职责:法定监护人应当对被监护人的财产进行合理管理,维护其财产利益,不得侵占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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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退出机制详解(保山市公开征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
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闲置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当退回公共租赁住房。今天上午,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布《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了三种情形的退出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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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的回避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49号——公安部关于修改《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的决定)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的回避规则属于行政法规类普法内容,导读: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二百三十二条第二百三十三条经过调查,发现行政案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公安机,更多公安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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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中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请问不得对抗第三人是什么意思?(登记对抗第三人是什么意思)
意思是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其第三人是指没有必要或本不该知道某些情况的人,他的利益应该被保护。公司登记已经发生改变,而该公司没进行更登记,使第三人无从知道其变更情...
